工作介绍: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地震震害防御工作,编制震害防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行政区贯彻国家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
管理审核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负责管理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地震灾害的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的评估,参与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
编写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
负责科研开发及地震工程研究工作;
负责指导县、区和开发区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