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机关设3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市性会议,组织召开局办公会议,协调局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财务、统计、工资福利、政工、行政后勤、社会冶安综合冶理、计划生育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地震行政事业经费的计划和使用;负责各种办公用品和物品的计划和采购供应;起草局发文件和各种总结、报告等,并负责公文催查督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灾防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地震震害防御工作,编制震害防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贯彻国家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管理审核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的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的评估,参与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编写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负责科研开发及地震工程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和开发区防震减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业务科
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本地区地震监测台网的优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测报台站技术改造、设备安装调试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地震测报数据收集与处理并报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地震监测专业会议,进行震情分析研究,编写半年及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报告;负责各种地震宏微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负责管理地震计算机网络和无线电台通信传输工作;负责地震科学技术的科研、应用与交流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地震局机关事业编制为10名(含工勤人员1 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室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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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 长: 王经富 电话:3885566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兴民 电话:3044442
办 公 室:主 任: 李明军 电话:3022705 传真:5216966
主任科员:吴木生 电话:3022705
灾害防御科:副科长:邵 雷 电话: 3049743
监测预报科:科 长:徐清华 电话: 3049743
副科长:陈 莹 电话: 3049743
地震行政审批窗口 电话: 3112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