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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地震局涉企检查报批制度


淮北市地震局涉企检查报批制度



 
淮北市地震局涉企检查报批制度
 
为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特制定如下涉企检查报批制度:
    一、实行对企业检查领导负责制,凡进入企业检查必须得到局领导书面同意。
    二、进入企业检查采取申请登记办法,凡因工作需要到企业进行检查的,应提前3天填写《进入企业检查申请表》,写明检查目的、内容、方式、时限及检查人员。
    三、检查人员要如实填报《进入企业检查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的,方可到企业进行工作检查,申请表同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进入企业检查应尽量减少次数,缩短时间,杜绝形式主义,讲究实际效果。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有关单位、互联网等)获知有关情况的,应避免重复上门检查。
    五、对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到企业检查的,对检查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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