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地震局服务承诺制度
淮北市地震局服务承诺制度

淮北市地震局服务承诺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
一、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36号令文件公布的我局行政许可项目有一项,即“审批(核准)新建设、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即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一)办事时限
依据《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定完毕,如材料齐全即办。
(二)办事程序
分类审查(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核定表》)
一般建设工程,3日内核定完毕,资料齐全即办。
重大建设工程通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审查核定抗震设防要求,3日内核定完毕,资料齐全即办。
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办事时限和办事程序履行各自的职责,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除制定书面服务承诺制度、确定政务公开事项、承诺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和服务质量外,还可通过我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
四、如服务对象对服务不满意,可拨打投诉电话:3051616。
联系电话:30227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