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震灾防御 >> 抗震设防 |
目前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哪些管理制度
目前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哪些管理制度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有以下行业技术管理制度: l、许可证制度 对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许可证制度,证书分甲、乙、丙三级。甲、乙级许可证书由中国地震局核发,丙级许可证书由省地震局核发,并定期审核验证。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并在许可范围内承接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省外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必须持有甲级资格许可证书,并经省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和当地设区的市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验证。 2、上岗证制度 对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个人实行上岗证制度,经考核通过的个人发给上岗证 书。证书分甲。乙、丙三级。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评价上岗证书由省级以上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核发。 3、评审制度 为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质量和结果的可靠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须经省以上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
|
 |
|
| 安徽省淮北市地震局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路42号
|
| 联系电话:0561-3022705 传真: 0561-5216966
E_mail:swsw58@163.com |
| 访问总量:20351 备案号:皖ICP备08006330号
|
|
|